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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公安用房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10:56
来源: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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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条件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公安用房项目已经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拉文创经发发〔2024〕80号批准建设,选取人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选取,遴选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公安用房项目

2.建设地点: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亩,拟建满足60人使用的公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6200平方米,内容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警务技能训练用房、附属用房及相匹配的室外场地等。

4.服务内容:遵循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投标资料收集,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配合后续审计等招标工作。

三、遴选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内容。

2.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招标代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按照藏建市管〔2023〕62号完成企业资质信息报送。

4.拟参与遴选的单位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遴选。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第三条“遴选单位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遴选办法中的相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评选办法具体内容)。

五、报价要求

遴选控制价:以本项目概算批复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准进行下浮,填报下浮后的百分比。

六、遴选文件递交

地点: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国土规划建设局404室。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 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发布媒介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遴选。

2.遴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1-6287638

附件:遴选办法具体内容12.23

责任编辑: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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