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4月,园区已对非物质文化体验园暨《金城公主》项目非遗街区1-8号楼外立面变更进行合规性审查,已取得专家复核通过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非物质文化体验园暨《金城公主》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49968.74平方米
建设位置:慧谷大道以南、香巴拉逸心谷1#片区
用地性质:旅游休闲用地
原许可证号:建字第540100201800008号
建设单位:拉萨市和美布达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变更内容
1.建筑立面:增加空调外机位外机出挑600mm,棕褐色金属网外机护栏,呈水平线条展开;外墙主体色彩明度轻微下降,主墙面材质由原来的白色抓纹肌理涂料变更为浅暖灰色外墙漆;屋顶装饰色彩由藏红色变更为棕褐色;建筑开窗局部窗宽增大,窗高增高,多采用落地窗形式,改善室内光环境,提升视野。
2.绿地率:规划要求不小于40%,原许可指标41%调整为47%,绿地面积由20526.14平方米调整为23631.56平方米。
3.变更原因:原方案不符合市场实际需求,为提升项目市场竞争力、资源利用效率及收益,对建筑立面进行优化调整,并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绿地率。
三、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意见反馈方式
利害关系人如对变更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园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单位: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五、其他说明
1.除外立面变更和绿地率提升外,不涉及其他原有规划许可内容的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原有核发的为准。
2.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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