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5次土地类专题会议研究,于5月25日下达《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CT05-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批复》(拉政函〔2026〕38号),现拟按照批复协议收回园区CT05-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信息
土地权利人:西藏鹏矗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宗地坐落:该宗地位于馨园路以东、灵望路以北的拟收回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慧谷大道,南至南山庄园、南山郡,西至慈觉林幸福苑,北至静思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4010220190016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拉文创管让(合)字〔2019〕23号(创)
不动产权证号:藏(2019)拉萨市不动产权第0026132号
土地面积:14654平方米(折合21.98亩)
土地用途:旅游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原出让年限:40年,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59年6月24日止
二、收回事由
2019年10月,慈觉林街道同心苑社区与西藏鹏矗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签署《项目合作合同》,联合成立西藏鹏翼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此宗地,然而,该宗地至今仍未进行开发建设,未能按合作初衷实现有效利用与经济效益,致使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难以实施、预期效益无法达成,对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2026年1月6日,西藏鹏矗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向园区国土局提交了《关于收回CT05-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请示》,明确自愿放弃该地块使用权,原因为企业提出资金困难,市场经济下滑,旅游文化设施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运营成本高,盈利能力弱,开发后较大可能出现亏损,请求我委依法启动收回程序。经园区管委会研究,考虑公共利益需求(同心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现拟协议有偿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收回方式及补偿标准
收回方式: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准及支付:该宗地收回费用按2019年出让价款为准,无其他土地款利息、融资成本等任何费用。款项由园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40%作为首期款项;使用权人完成土地交付并经园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60%土地成本款项。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日起至 2026年6月5日止。
五、异议反馈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本次协议有偿收回事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达瓦路1号
联系电话:0891-6287638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有偿收回相关手续。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尼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