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已经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拉文创经发〔2024〕6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已经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拉文创经发发〔2025〕2号文批复,项目法人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取,遴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村组道路硬化项目
2.建设地点: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3.建设规模:1-4组道路工程15138.00m,给排水工程4978.00m,照明工程96盏,强弱电工程580.00m,桥涵工程70.30m,交安标牌28个。
4.服务内容:施工阶段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签证审核、索赔审核、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造价控制动态分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0]123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跟踪审计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遴选办法中的相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评选办法具体内容)。
四、报价要求
遴选控制价:7.61万元,超过此报价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五、遴选文件递交
地点: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国土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月8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六、发布媒介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遴选。
2.遴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891-6287638
责任编辑: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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