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互联网+智慧园区”项目已经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拉文创经发发〔2020〕13号批准建设,选取人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软件检测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取,遴选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互联网+智慧园区”项目
2.建设地点: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3.建设规模:新建智慧园区安全维稳平台,运营指挥调度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信息服务支撑平台,基础前端系统以及园区展厅,位于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次角林沟彭布山脚下,规划可利用土地面积约合12000亩。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云”-云应用系统(互联网+管理、互联网+经营、互联网+服务)。2、“数”-数据中心(云存储、云计算、云安全、云网络)、运营指挥调度管理中心。3、 “网”-网络信息系统。4、“端”-基础前端系统(智慧安防、智慧停车、广播系统、智慧交通等)。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第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遴选办法中的相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评选办法具体内容)。
五、遴选文件递交
地点: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国土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5年 1月8日至1月13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价要求
遴选控制价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超过此报价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七、发布媒体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遴选。
2.遴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891-6287638
责任编辑: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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